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鼓励学生多样性与个性化发展,增强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、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培养信念坚定、品德优良、知识丰富、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,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细则。
一、评选对象
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正式录取并注册的在校本科学生,原则上学校每学年评选不超过10人。学院候选推荐名额“勤学类”2名,“修德+笃行类+励美”1名。
二、评选时间和办法
申报者个人申请,班级评议和学院内评选推荐公示,学校组织候选学生进行校内公开答辩,确定人选,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。
三、评选要求
1.获得2023-2024学年人民奖学金综合奖三等奖及以上,德育测评为优。
2.为人正直,乐于助人,积极参与社会工作,热心公益活动。
3.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良好等级及以上。
4.参评个人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,对照以下“修德”、“勤学”、“笃行”、“励美”四个类别要求,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申报,申报者必须在其所选择的类别中具有较为突出、饱满鲜活的典型事迹。
(1)修德。参评者在道德、品行、励志等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具有较为突出的先进事迹,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,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(2)勤学。参评者可以是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的学习尖兵,自身专业学习拔尖的同时,能带动周围的同学一起学习并取得明显成效;也可以是在科学研究、学科竞赛、科技创新等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有较为突出的成果。
(3)笃行。参评者在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劳动实践、应征入伍等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事迹鲜活典型,成绩突出,为学校争得良好荣誉。
(4)励美。参评者在文体比赛、艺术修养、弘扬传统文化等某一个方面或某几方面有较为突出的表现,体现志存高远、超越自我的体育精神,或者体现典雅高迈、向美求善的美育精神,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示范作用。
四、奖项设置
本评选根据每年申报情况,设置校长特别奖之“修德”奖、校长特别奖之“勤学”奖、校长特别奖之“笃行”奖、校长特别奖之“励美”奖。获奖学生可获得荣誉证书,并获得奖金10000元/人(获得者不兼得人民奖学金奖金)。
五、有关要求
全院要高度重视校长特别奖评选工作,加强宣传范围和力度,深入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事迹,注重评选过程的教育和引导,建立校、院、班三级选拔机制,通过高规格的评选活动,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,发挥榜样力量,在全校营造积极进取、奋发图强的优良学风。
材料报送要求:申请同学11月6日16:00前提交《2023-2024学年校长特别奖学生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1,辅导员、学导签字)和事迹材料纸质版,候选人生活照、证件照、《2023-2024学年校长特别奖学生申报汇总表》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879318020@qq.com 。
我校学工办
2024年11月5日